爱尔兰最新通过的《2024年人体组织法案》将于2025年6月17日分阶段实施器官捐赠改革:全国18岁及以上成年人将默认为器官捐献者,除非生前主动退出注册。这意味着,只要您没有明确表示反对,死后捐献心脏、肺、肝、胰腺和肾脏(法案定义的五大“相关器官”)的意愿将被视为默认同意。其他器官、组织和细胞仍须家属同意,程序与此前相同。 捐献仍以“同意”为核心:如果您愿意捐献,无需采取任何额外行动。如果您不愿意,必须向国家器官捐赠排除登记册登记声明退出。不论您的决定如何,都应提前告诉家人和亲友,以便他们在临终时尊重您的意愿。需要强调的是,即便采用默认同意,捐献过程仍会征询家属意见:医疗团队将首先征求一位“指定家属”(通常是治疗期间主要联络人)的同意或确认不反对。
谁适用、谁被排除?
根据新规,符合以下条件的成年人才适用默许捐赠:年龄在18岁以上,并且在爱尔兰居住至少12个月。这条“1年居住”要求是爱尔兰方案的特别规定:居住时间不足的短期访客和新移民不受此制度约束。以下情况除外(自动认为不捐献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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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(18岁以下)——此时由父母或监护人决定是否捐献。父母若有分歧,也需协商或达成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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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非居民(在爱尔兰居住未满1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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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乏判断能力者(如认知障碍等),无法作出生前意愿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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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联系到家属的情况——若在关键时刻无法及时找到家属或指定联系人,同意程序将无法进行。
此外,如果某人生前已经在驱散式登记册上登记了拒绝捐献,则即使满足上述条件,也不会进行器官取出。简言之,默认同意不包括这些被排除群体;他们依旧需要家属同意才能捐献或不捐献。
登记退出与表达意愿
普通民众应如何应对这一政策变动?总的原则是:想捐就无须登记,不想捐就主动退出。具体来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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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意捐献:无需任何额外操作。 如果您希望成为器官捐献者,只要不登记退出,您的意愿即被视为默许。但为了避免家人临终时的不确定,建议事先明确告诉家属自己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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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愿捐献:尽快登记退出。 如果您生前明确不想捐献器官,应在国家器官捐赠排除登记册上登记并声明退出。此后,您将不被视为潜在捐献者,医院在您离世后也不会再征求家属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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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登记: 登记退出目前尚未开放,卫生部门将在6月中旬上线相关系统。届时可通过官方渠道完成登记,登记信息由卫生服务署(HSE)统一管理,仅用于捐献决策,不会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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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知家人: 无论您的选择为何,告知家人和指定联系人您对器官捐献的态度非常重要,这样他们才能在捐献程序中帮助维护您的意愿。实践中,若家属坚决反对,器官捐献一般不会进行,即便法律上是“默认同意”,但家属意见会被充分考虑。
法律通过与实施时间表
这项改革源自2024年第一季度提交的《人体组织法案》,并于2024年2月28日正式获得议会通过和总统签署,结束了近两百年来爱尔兰器官捐献无立法规范的历史。新法分阶段实施,其中第一阶段(涉及器官捐赠和移植)将于2025年6月17日生效。5月9日,卫生部长詹妮弗·卡罗尔·麦克尼尔(Jennifer Carroll MacNeill)正式宣布从当日开始,部分条款(包括默认同意制度)将按计划实施。届时,爱尔兰器官捐赠流程将首次纳入国家立法框架。需要注意的是,此后有关尸体解剖和其他人体组织利用的规定,将在后续阶段陆续生效。
普通市民如何应对
对于广大民众而言,新政要求大家了解并主动表达自己的器官捐献意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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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表达捐献意愿: 如果您无疑愿意捐献器官,可以考虑在健康驾照或器官捐献卡上注明,同时提醒家人您的选择。虽然法律不强制登记,同意捐献的信号还是应该清晰传达给亲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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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烈不愿捐献: 如果您坚决不想捐献,请在6月中旬之后尽快通过官方渠道将自己从捐献候选者名单中移除。一旦登记退出,生前您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,医院不会在您离世后征求家属捐献器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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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诉家人和指定联系人: 无论您的选择如何,都应与家属开诚布公。爱尔兰法律规定,会在捐献前找一位“指定家属”进行沟通。如果您未登记,家属的意见仍可影响最终决定;如果您已登记退出,家属则不会被再问起捐献事宜。因此,把意愿告诉家人至关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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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官方信息: 关注卫生部门和HSE发布的通知,了解登记开通时间和操作流程。目前相关网页已提醒,6月中旬将上线“排除登记”系统。
国际经验与爱尔兰特色
器官捐献“默认同意”并非爱尔兰首创,欧洲多国已先行实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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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早在1979年就采用推定同意制,成为全球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之一。西班牙认为,除非生前明确拒绝,否则任何人都可被视为潜在捐赠者;但在实际操作中,医务人员仍会尊重家属意见,家属拥有最终否决权。其结果是西班牙每年平均每百万人中有数十人能捐献器官,大大拯救了病人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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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则在2017年1月实施了更“严格”的默认同意:除非个人生前登记拒绝,所有成年人都自动成为器官捐赠者,而且家属无权强制否决。法国政府的理念是将捐献视为常态(“不捐才需特别声明”),但这一做法也引发了一些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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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地利长期以来一直执行硬性推定同意:民众如果不想捐献,必须主动登记拒绝,否则默认同意。据报道,奥地利超过90%的成年居民未登记拒绝,名义上都是捐献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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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(威尔士、苏格兰) 等国采用的是“柔性选择退出”(软性推定同意)制度:除非明确退出,否则为默认同意,但病逝时仍需征求家属意见,如家属反对可取消捐赠。
与上述国家相比,爱尔兰的新制度属于 “软性”推定同意 ,更强调家属沟通。爱尔兰卫生部指出,此举是“与国际最佳实践接轨”。爱尔兰法律还引入了一些特色做法:例如,规定捐献适用者须在爱尔兰居住满一年,这类似于丹麦等国的做法;同时明文提出“指定家属”制度,由与死者医疗联系最紧密的人提供意见。此外,新法也允许无指向性活体捐献(即自愿者将肾脏捐给等待队列,而非特定患者),为将来进一步优化捐献体系留出了空间。这些借鉴与创新,旨在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,提高器官捐献率,挽救更多生命。
综上所述,爱尔兰的器官捐赠新法采用了广泛认可的“默认同意”框架,但又结合本国国情进行了调整:普通成年人默认成为捐献者,排除了未成年及短期访客等群体,并规定需与家属沟通。对市民来说,只要了解这些要点——是否登记退出、及时告知家人——就能在新政下做出符合自身意愿的选择。
参考资料: 爱尔兰卫生部和HSE官方公告;《爱尔兰独立报》报道;医学新闻分析等。
